规划设计科
1.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、基本建设项目规划、专项维修项目规划、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、年度计划的编制、调整及其报批、备案工作。
2.负责征地和土地划拨手续办理工作。
3.负责建设项目、专项维修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编制、可行性研究、立项申报工作。
4.负责建设项目、专项维修项目的勘察、设计工作。
5.负责办理建设项目、专项维修项目的消防、抗震、海绵城市、人防等专项设计审查以及规划许可、质量监督、安全监督、施工许可等各项前期规划、建设手续。
6.负责建设项目、专项维修项目的规划核实、验收工作。
7.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合同的草拟等工作。
8.会同工程技术科开展设计审查、图纸审核、图纸会审、设计变更审查、验收等工作。
9.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请示、报告、计划、总结的起草和建设项目档案、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移交工作。
10.全面熟悉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加强政治理论学习、业务学习,做好廉政风险防控、保密和安全稳定工作。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